江門市中心醫(yī)院江海分院人才招聘的公告
發(fā)布單位江門市中心醫(yī)院江海分院
工作地點廣東江門市
為做好我院人才招聘考試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和招考條件
(一)招聘職位
本批招聘職位20個,詳見《人才招聘計劃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熱愛衛(wèi)生事業(yè),樂于扎根基層,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沒有違反計劃生育,無醫(yī)療事故和非法行醫(yī)記錄;
2.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具有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及專業(yè)要求;
4.取得相應崗位的執(zhí)業(yè)資格;
5.具備招考職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招考對象及范圍
面向社會招聘,每位考生原則上只能選擇報考1個職位。
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本次招聘報名首日。
三、報名辦法
(一)招聘信息查詢
招聘公告及入職考試等相關信息將通過江門市中心醫(yī)院江海分院網站(網址詳見附件)、微信公眾號等渠道發(fā)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22日。
2.報名材料要求:
①報名表:考生可根據個人意愿選擇招聘職位報考,所填寫的內容必須真實、可靠,請注意認真檢查所填寫資料是否有誤。
②相關證書證明材料:個人簡歷、身份證、學歷證(在提交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者須同時提交全日制教育學歷)、學位證、醫(yī)師資格證書、醫(yī)師執(zhí)業(yè)證書、護士執(zhí)業(yè)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等。
上述材料凡上傳不完整、漏頁、掃碼核驗無結果或材料不在有效期內的均不予通過。
上述證書證明材料紙質版入職報到當天提交,要求提交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復印件使用A4紙自行印制,原件經本單位核驗后退回。
③本人證件照片:半年內正面彩色免冠1寸證件照片。請勿提交生活照、視頻捕捉、攝像頭(或手機)所攝的照片,否則不予通過資格審查。
3.報名要求:請進入我院人才招聘網上報名系統(tǒng)(網址詳見附件)認真填寫個人簡歷,按要求上傳本人證件照片電子版和相關證書證明材料掃描件(必須為原件掃描,清晰無遮擋,不接受電子證書截圖上傳)。
4.特別提醒:不按照報名材料要求提交應聘資料的,報名無效。報名截止后,原則上不再接收有關資格條件的補充材料。
聯系人:尹老師,聯系電話:江門市中心醫(yī)院江海分院人才招聘的公告詳見附件。辦公時間: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周一至周五下午14:30-17:3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四、資格審核
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后報呈考核領導小組審核,經審核合格者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發(fā)給準考證。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且通過審查的報考人員,我院將以短信、電子郵件或電話方式通知,請報考人員務必保持電話暢通并關注電子郵箱、短信等消息。對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和未通過審查的報考人員,不作另行通知。
五、考試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
(一)準考證領取
領取時間及地點: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憑身份證到指定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時未領取的,按放棄本次應聘資格處理。準考證是應聘者參加面試、體檢等、入職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依據和證明,請妥善保管。
(二)筆試
筆試時間:具體開考時間以通知為準。
(三)面試
根據考試類別、崗位名稱進行場次安排,具體開考時間和考試地點以通知為準。面試對象須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進行面試。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成績。
六、組織考試
招聘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考試包括筆試(醫(yī)師類崗位持有中級或以上職稱者可免筆試)和面試,護理類崗位另外還需參加實踐技能考試。醫(yī)師崗位按每一招聘職位的擬招聘人數1:5的比例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護理崗位按擬招聘人數1:5的比例進入實踐技能考試環(huán)節(jié),低于1:5比例的按參加筆試實際人數進入實踐技能考試環(huán)節(jié)。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得分低于合格線的考生原則上不納入聘用范圍??荚嚲C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滿分為100分。
醫(yī)師、醫(yī)技崗位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持有中級或以上職稱免筆試者, 面試成績占100%。若同一崗位應聘者綜合成績相同,按照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成績仍相同,則按是否符合優(yōu)先條件或以加考面試成績確定最終名次。
護理崗位筆試成績占40%,實踐技能考試占40%(實踐技能考試低于60分者,原則上不予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面試成績占20%。若同一崗位應聘者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面試成績仍相同,則加考面試,以加考面試成績確定最終名次。
考試工作結束后,根據招聘職位,結合考生綜合成績情況,由我院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劃定最低招錄控制分數線。
七、考試方式和內容
(一)筆試環(huán)節(jié)
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相關的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所有筆試科目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荚嚂r間為90分鐘,試卷題型為標準化試題,卷面以百分制計算。
(二)實踐技能考試和面試環(huán)節(jié)
1.實踐技能考試和面試命題
主要考核應聘者專業(yè)技能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采取答辯和(或)實地操作考核等方式相結合進行。
2.實踐技能考試和面試程序
(1)考生簽到。
(2)抽簽確定考試順序。
(3)每位考生考試時間控制在規(guī)定時間內。
3.實踐技能考試和面試考場設置
具體地點另行通知,根據考試類別、職位(崗位)名稱進行場次安排。
八、體檢、綜合評審
本院將根據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擬招聘人數和考生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的考生進行體檢。因體檢或綜合評審不合格或其他原因不能聘用造成崗位缺額的,在達到最低招錄控制分數線條件下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遞補。
體檢時間以短信或電話通知為準。如需復檢,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原則上以取得體檢結果為準)。
九、聘用
經考試、體檢、綜合評審合格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將予以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應聘者報考機構(職位)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擬聘用人員如無特殊情況一般安排于公示結束后3個月內辦理報到入職手續(xù)。如因參加住院醫(yī)師規(guī)范化培訓、未領取畢業(yè)證等特殊情況暫未能如期報到的,原則上須提交書面情況說明,但保留崗位一般不超過6個月。
十、調劑
確定聘用對象后,仍有招聘崗位空缺的,可對符合崗位條件、同意調劑、綜合成績達到最低招錄控制分數線但未被確定為擬聘用對象的考生進行調劑。
十一、簽訂合同
聘用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與相應聘用機構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和勞動合同的簽訂按本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合同期內享有國家規(guī)定的各種假期待遇。
十二、薪酬待遇
按本院薪酬制度執(zhí)行。
